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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优入党流程
一、关于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1.团支部对本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半年以上的团员进行认真摸排和考察,召开团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推荐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建议人选。
2.团支部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经各基层单位团委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推荐。
3.按要求填报《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团组织推优)》。
二、关于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
1.每年初各基层单位团委召开团支部书记会议,依据党组织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确定年度“推优”工作计划。
2.团支部按照年度“推优”工作计划,对照本支部推荐对象基本条件和重点,结合平时考察情况,从入党积极分子中提出本支部党的发展对象建议人选。
3.团支部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经各基层单位团委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推荐,并进行初步推荐排序;各基层单位团委组织召开团委全委会研究确定团组织推荐排序。
4.按要求填报《推荐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审核表》。
三、关于28至35周岁青年入党
28至35周岁青年(不含专兼职团干部)入党,一般应听取各基层单位团委意见。按照“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要求,超过28周岁的专兼职团干部由团组织按照团员“推优”程序推荐。
四、关于推荐后的考察、培养和教育
1.正式推荐后,团支部要指定一名党员团干部(如没有则指定青年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对推荐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帮助、指导和考察。
2.团组织要积极主动地协助党组织做好推荐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及时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培养、教育、考察情况。
3.被推荐为党的发展对象的,若未被党组织正式列为发展对象,应把推荐对象纳入下一个年度推荐名单继续推荐,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确保“推优”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若2年有效期内仍未发展成功,需重新启动推荐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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