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销假规定】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因私)外出实行请销假审批及报备制度的规定(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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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因私)外出实行请销假审批及报备制度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强化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干部因公(因私)外出和请销假管理和审批流程,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正风肃纪专项活动要求,根据《果洛州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因私)外出实行请销假审批及报备制度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县党政群机关、各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在编在岗干部、挂职干部、工勤人员。

第三条   凡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外,因公或因私离岗外出,要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请销假范围包括:享受探亲假和休假待遇者,因公或因私离岗外出,或因公或因私虽未外出,但不能正常在岗工作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和销假手续。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因公外出”是指因公派出学习、考察、培训、开会、疗养、申办项目和办理业务等一切因公离岗外出的。“因私外出”是指非公派的探亲、看病、疗养、休假、婚丧等事宜因私离岗的。

第二章  因公外出和请假审批权限

第五条   因公外出和请假,需填写《xx县干部外出请销假审批、报备表》。书面请假按下列权限进行审批。

(一)县级干部

1、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除参加州委、州政府通知的会议、活动外,离开本县3天以内(含3天)的,向州委报备。超过3天的,由州委主要领导审批,报州委组织部备案。县委书记离青外出,向州委请假的同时,向省委组织部报备。县政府县长离青外出,经县委同意后,向州委请假,同时向州政府请假或备案。县委书记、县长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同时外出。

2、县委常委,县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正职因公离县外出或请假,必须由县委书记审批(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代批)。县人大、政协正职经县委书记…………

…………

(四)一般干部

1、县委各部委、人大、政协、群团、党校、“两院”一般工作人员离县外出,7日以内(含7日)向单位主要领导请假,报县委组织部备案,7日以上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同意签字后,由主管县级领导审批,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2、政府各部门及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离县外出,7日以内(含7日)向单位主要领导请假,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7日以上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同意签字后,由主管县级领导审批,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乡镇机关一般干部离县外出,7日以内(含7日)向单位主要领导请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7日以上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同意签字后,由县级联点领导审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4、乡镇站所一般工作人员离县外出,7日以内(含7日)经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签字后,向主管局领导请假,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7日以上的经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签字后,向由主管局领导请假,报县人力资…………

…………

第三章   假期类型及生活待遇

第十一条   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允许周末上移下错,与法定节假日形成连休。敏感时间节点、重要工作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除外。

第十二条   带薪年休假:由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均衡安排休假,原则上以冬季集中休假为主,如冬季集中休假安排不了或与工作发生矛盾时,要以工作为重,及时调整休假安排。其报批程序参照请假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

根据《xx省人事厅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干部职工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20天;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25天;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年休假30天;工作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35天。

休假时间不包括假期内的公休日和法定假日。休假期间享受在岗的工资福利待遇。符合…………

…………

第十七条   事假:在除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各种公休节假日和假期以外,如遇特殊情况需占用工作时间离开工作岗位办理私事的可申请办理请假手续,其报批程序参照请假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如未经批准而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事假时间应优先从年休假或探亲假中安排,时间不足的办理事假手续。

事假期间生活待遇,按下列规定执行:

机关行政人员的事假,一年中累计在15天以内的,原工资(不含规定按考勤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照发;超过15天的,从第16天起,每请事假1天,停发1日工资。事假期间,原规定按考勤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按请事假天数相应停发。当月事假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的,不执行当月工作津贴。按有关规定参加脱产培训的,要严格履行请销假审批手续,脱产培训期间其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与在岗人员相同,但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工作人员的日工资,按本人的月工资(不含规定按考勤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数进行折算。根据国家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的规定,每月制度工作天数统一按21.5天计算。

第四章   组织纪律

第十八条   请假一律为事前请假,严禁事后或事中补假。凡不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对待。当月旷工1个工作日、事假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病假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不执行当月工作津贴(绩效工资 )和交通费。

第十九条   严格遵守干部请销假制度,把遵守制度的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定等次和奖惩干部的依据之一。违反请销假制度的行为可分为一般违规,较重违规和严重违规。

(一)一般违规是指没有特殊原因而未做到事前请假或者是未在规定时间内销假…………

…………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中共xx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20xx年x月x日起执行。此前执行的有关干部请销假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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